关于遴选《T∕CASMES 519—2025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T∕CASMES 519—2025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的有效实施,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提升评估服务的专业性与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需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认证资质,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认可。
3. 熟悉本标准内容及团体标准制定流程,具备将标准转化为科学、规范评估操作的能力。
4. 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信用不良记录,未因评估/认证失误引发重大纠纷。
(二)分级能力要求
根据综合考察机构规模、地域性分支机构覆盖能力、认证技术实力、专业人才数量等指标,评估机构分为两级:
甲级评估机构: 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估服务的能力,可承接CS1级至CS5级全等级评估申请。
乙级评估机构: 具备在特定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评估服务的能力,仅可承接CS1级、CS2级、CS3级评估申请。
(三)行业经验要求
1. 近五年内主导或参与至少5项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领域的评估、认证或咨询项目,项目类型应涵盖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
2. 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领域认证技术文件、审核流程、风险管控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能够根据本团标编制相应的认证要求或评价准则,并确保相关文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四)诚信与保障要求
1. 需承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2. 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核心人员资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确保机构运营规范、人员稳定。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提交
1. 申请机构需按要求填写《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认证资质证书及CNAS认可证明复印件;
符合行业经验要求的项目合同或证明文件关键页复印件(至少5项);
核心评估人员名单、资质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标准研制证明,或根据标准制定的认证要求/评价准则相关技术文件摘要;
诚信承诺书;
其他有助于证明机构能力的材料(如分支机构设置情况说明)等。
2. 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协会指定地址,同时将全套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 截止日期:2025年7月8日(以纸质材料收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专家评审
1. 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评审,重点核查机构资质、分级能力、项目经验、技术/标准研制文件完备性及诚信状况。
2. 通过文件评审的机构需接受协会组织的现场评估,现场评估将重点考察机构的办公场所、专业人才配置、评估工具与方法的科学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风险管控能力。
(三)公示与培训
1. 评审结果将在企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s://www.qynl.net)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构,须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T∕CASMES 519—2025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熟练掌握本标准评估流程、分级要求及操作规范。
三、评估机构职责
1. 合规评估:严格遵循本标准开展评估活动,不得超越核定的等级范围受理评估申请(乙级机构仅限CS1/CS2/CS3级)。
2. 分级服务: 甲级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乙级机构应在核定的省级区域内提供服务。
3. 动态监管:获选机构需配合协会年度抽查,对获评CS3级以上等级的企业,评估机构应按要求(通常每12-18个月)实施监督评估。
4. 结果备案:出具的评估结论报告需按规定提交企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能力评价办公室备案,CS3级及以上等级的评估结论需经协会组织的专家评议会复核确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鹏
电话:0571-87067830
邮箱:contact@qynl.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1幢B区10楼
附件:
附件:《T∕CASMES 519—2025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评估机构申请表.docx
T∕CASMES 519—2025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团标水印).pdf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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