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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以更优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20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平湖市正式启动放心消费月活动,市场监管、消保委等部门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平湖”再升级行动。

消费是民生、是烟火,更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让消费这架“马车”跑得更快、更稳、更远。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平湖市紧扣“提振消费信心”这一主题,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在优化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消费扩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一些平台和经营者违背或破坏公平竞争原则的事情时有发生,市场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直播售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仍然存在。市消保委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警示我们,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清朗气正的消费环境,依然任重道远。

消费,一头连着经济大局,一头系着民生冷暖。只有不断提升消费供给、服务保障的质量和速度,推动行业提质升级,打造让消费者放心、舒心的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提振消费信心,激活经济发展引擎。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离不开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作用。去年以来,平湖市通过出台《平湖市高质量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凝聚全域力量,深入开展进口食品排查、无忧退换、“嘉”云社区建设、药事服务站建设等系列专项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消保委等部门更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开展消费市场打假治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去年一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求助68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1.52万元。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更需要我们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市场是检验产品最好的“试金石”。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真正把“顾客是上帝”的口号落到实处。去年,平湖市通过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主体、放心消费商圈、长三角异地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等系列创建工作,营造了各行各业诚信自律、诚信经营、诚信守法,努力从源头上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良好氛围。

放心消费建设永无止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永远在路上。不断营造放心环境、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本质上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就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的现实举措。期待平湖以打造“放心消费月”品牌行动为抓手,推动消费维权落实到每一天,让“315”变身为“365”,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努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平湖”的美好图景,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会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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