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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编制《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第四批)》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8-11

关于组织编制《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第四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协会、中小企业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各有关管理咨询机构: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引导企业管理咨询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赋能企业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和法规司指导下,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拟在连续3年向社会发布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组织编制《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第四批)》(以下简称《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咨询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管理咨询服务为主要业务,近2年年均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或近2年年均管理咨询收入在300万元以上、且每年独立完成管理咨询项目不少于10个;

     2、综合性咨询服务机构,近2年年均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三)服务质量优良,在管理咨询行业有一定的信誉度和品牌影响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2年管理咨询项目的客户满意度平均不低于70%;

     2、近2年管理咨询项目的费用收缴率平均不低于70%;

     3、近2年曾成功为至少3家大型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

     4、近2年至少有3家客户单位成功续单。

     (四)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专职管理咨询人员(签订正式合同并交纳五险一金)不少于5人,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不低于70%。

     (五)持续从事管理咨询业务满5年,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盈利能力,近2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六)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设施,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以及系统的咨询方法体系。

     (七)无违法违规、失信、泄露商业机密等不良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入选《名录》。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管理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在本地区登记注册或开展服务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工作。

     2、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根据相关条件要求选择在一个地区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3、对于集团公司性质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合并报表的,应以母公司名义申请;未合并报表的,从母公司与子公司间选择一家申请。

     (二)论证公布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组织开展论证发布工作,经组织专家论证审定、社会公示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布。

     (三)宣传推广

     1、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向入选机构颁发《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证书,并通过网站、媒体、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2、证书可作为入选机构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证明,也可作为咨询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四)动态管理

     1、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对入选机构实施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机构,取消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布。

     2、入选机构因违法或重大违规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业组织处罚或处分的,一经发现或核实,将直接取消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申请书》(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于7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登记注册或开展服务所在地区的推荐单位(只选择一家推荐单位报送即可)。

     (二)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请单位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申请单位请将申报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8月7日前,报送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箱或光盘报送。各地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协会请将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企业联合会。各地中小企业协会(促进会、联合会)请将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四)工作过程中,有关协会和评审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或公开扩散,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企业联合会咨询与培训中心:

     联 系 人:聂聪聪、满 毅、闫长坡

     电话兼传真:010-68701269、68701770

     电子邮箱:glzx1984@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    编:100048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培训中心:

     联 系 人:毛远婷、黄晨晓

     电    话:010-88653647、88653646、88653606

     传    真:010-88653646

     电子邮箱:maoyuanting@ca-sme.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A座6层

     邮    编:100045


     附件:《全国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名录申请书》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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