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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打好工程渣土治理“组合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3-08-19

海盐县自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聚焦工程渣土处理全过程各领域,健全协作配合和闭环管理机制,打好渣土治理“组合拳”,构建起“源头控制有力、实时监管严密、执法查处常态”的工程渣土治理格局,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已开展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各类执法检查2103次,查处建筑垃圾领域案件1411件。

全系统部署,以专班化运作推动协同治理

建立机制凝聚合力。成立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涵盖综合执法、公安、生态等8个部门,9个镇(街道)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力量,以高点谋划推动工作落实。出台《海盐县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健全会商协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县、镇(街道)同步部署、层层落实。目前,已召开县级专题会议6次,明确工作要点12项。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组织专班成员部门对《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工程渣土领域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并就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短板问题进行“回头看”剖析,检视自身不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铁军”。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8次,参与800余人次。

排摸底数筑牢基础。依托专班运作,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进行全面排摸,确保项目数量清、项目位置清、渣土产生量清,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房屋市政项目120个,交通工程9个,水利工程4个,未发现工程渣土治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全时域覆盖,以数字化监管助力精准治理

严格审批监管。依托省建设厅“一网智治”系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实行“线上审核”+“线下勘查”模式。县交警大队对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通行进行勘查;县综合执法局对工程渣土的产出地和消纳地进行勘查,从源头上防控县域外渣土偷倒行为。目前,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315份。

完善在线监管。借助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开展行业基础信息排摸上传和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安装工作,建立并充实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后期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目前,已排摸上传建设工程项目、运输企业、渣土消纳场等信息541条,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辆324辆。

实行动态监管。通过“一对一”上门讲解、“手把手”现场演练,加大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电子联单)使用力度,确保在建工地、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员等熟练操作电子联单。对电子联动实时监控,实现建筑垃圾转移全过程、运输车辆(船舶)的动态监管,目前,已累计产生电子联单17294条。

全周期闭环,以一件事理念实现长效治理

普法宣传强化源头控制。通过以案结释法、参观讲座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宣贯《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强化企业自治。结合红色楼道长、社区结对、媒体平台等,扩大宣传覆盖面。目前,已组织普法宣传678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执法检查促进过程规范。综合执法与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凝聚“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合力,开展蹲点设卡、夜间行动、视频监控等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构建“水上巡查+路面检查+空中执法”24小时执法监管模式,打击渣土偷倒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6826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337个。

消纳利用保障末端处理。结合县域实际,设置渣土临时消纳点,落实防尘、围挡等各项管理措施,破解渣土无处可去的难题,已建设渣土临时消纳点9个。依托再生利用企业,生产再生骨料、水泥砖等产品,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4家,年设计处置能力达9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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