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能力建设>评价方案

金属门窗工程企业能力评价标准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4-19

  第一条 金属门窗工程企业能力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

  第二条 一级评定条件

  (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或80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二)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企业具有的项目经理不少于26人,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五)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六)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七)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

  第三条 二级评定条件

  (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或40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二)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四)企业具有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3人,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五)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六)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万元以上。

  (七)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

  第四条 三级评定条件

  (一)企业近2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6层或20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二)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四)企业具有的项目经理不少于7人。

  (五)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六)企业近2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七)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

联系我们    |    评价方案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主办单位/版权所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企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

备案号:京ICP备08005153号-18    

留言